本報訊 近日,記者從市教育部門獲悉,我省2008年高考加分政策已經公布,具體到應屆高三學生,六類考生高考可享受增加分數或降低投檔分數線的照顧。
一類是獲得省級優(yōu)秀學生稱號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在其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二類是高中教育階段見義勇為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凡受市人民政府或省綜治委表彰的,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10分之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受省人民政府表彰的,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20分之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見義勇為學生的認定以政府頒發(fā)的證書為準。
三類是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下列獎項且同時符合保送生條件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在其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一是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qū)(競賽范圍以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辦法中公布的競賽名稱為準)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二是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三是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
四類是藝術特長考生,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向所報考學校提供檔案,錄取與否由學校決定。
五類是烈士子女,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20分以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六類是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10分之內的,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此外,對于獲省級以上表彰的先進勞模青年,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20分之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對于自謀職業(yè)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