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外國專家局(引智辦),省直有關部門(單位):
為了做好2009年度國家引智成果示范推廣基地(以下簡稱國家引智基地)、國家引智示范單位(以下簡稱國家示范單位)和省引智成果示范推廣基地(以下簡稱省引智基地)年審和千村引智示范項目總結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市和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分別負責組織本地區(qū)、本部門國家引智基地、國家示范單位(不包括2009年新命名單位)和省引智基地(不包括2009年底全省有效期滿引智單位)的年審工作。認真指導農業(yè)類引智基地、示范單位重點總結國家和省資助的引智示范推廣項目執(zhí)行情況及開展“千村引智示范項目”的情況,其他類引智基地或示范單位重點總結開展工業(yè)等引智工作和其他履行義務的情況。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引智基地和示范單位承擔的示范推廣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客觀公正地評估,總結本地區(qū)全年引智基地建設情況和管理經驗,形成書面意見并填寫報送紙質《國家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廣基地和國家引進國外智力示范單位年審報表》(一式兩份,表格可通過國家外專局網站下載)、《山東省引智成果示范推廣基地年審表》(一式一份,表格可通過山東人事信息網下載)及《國家引智基地開展“千村引智示范項目”情況表》(見附件1),同時通過國家外專局國家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廣基地工作協(xié)作網報送電子文檔。
二、為加強國家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廣基地工作協(xié)作網建設,請將本地區(qū)和本部門山東省引智基地基本情況和工作開展情況等通過國家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廣基地工作協(xié)作網網站報送國家外國專家局。
三、要把國家和省級引智基地及示范單位年審工作與千村引智示范項目實施緊密結合起來,做好千村引智示范項目的總結工作,形成書面情況總結并填報《各市開展“千村引智示范項目”情況匯總表》(見附件2)。
四、請將上述材料于12月18日前以紙質和電子文檔形式報送省外國專家局。國家和省外國專家局將根據報送的年審意見和有關材料,逐一審定后分別給予批復。
聯(lián) 系 人:張建平
電 話:0531-86095543
傳 真:0531-86118524
電子郵件:zjp@sdrs.gov.cn
附件:
1. 國家引智基地開展“千村引智示范項目”情況表
2. 各市開展“千村引智示范項目”情況匯總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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