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我省高層次專家政府崗位津貼和科研補助經費的管理,確保政府崗位津貼和科研補助經費及時足額發(fā)放到位,現將2010年度核撥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撥范圍
本通知所列“高層次專家政府崗位津貼和科研補助經費”系指由國家或省財政提供并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歸口管理的住魯院士、聘任院士、“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務院頒發(fā)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博士生導師的政府崗位津貼和科研補助經費。
二、核撥原則
2010年度的政府崗位津貼和科研補助經費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按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政府崗位津貼標準(附件1)統(tǒng)一核撥。專家同時符合享受院士、“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待遇條件中任意兩項及以上的,本著“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享受其中一項津貼;已調離我省或調到黨政機關工作的專家,自崗位變動下月起不再享受政府崗位津貼和科研補助經費。
三、核撥方式
(一)政府崗位津貼和科研補助經費的核撥程序
各有關市、部門(單位)根據現有專家情況,填寫《享受政府津貼專家及津貼發(fā)放情況核查統(tǒng)計表》(附件2);根據2009年10月至收到本通知之日的專家變動情況,填寫《享受政府津貼專家變動情況表》(附件3);《博士生導師匯總表》(附件4)中新批準的博士生導師須附批復文件一份,聘任在中央駐魯高校和省內高校的博士生導師津貼,由聘任單位申報。請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以上表格,并于10月15日前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和專家服務中心,同時將電子版發(fā)送至sdzjjt@126.com。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收到申報材料后,在2009年度撥款情況的基礎上,結合專家變動情況,對符合撥款規(guī)定和申報要求的專家,擬定撥款通知,于11月下達有關單位,并按通知數額撥付經費。各單位在收到撥款通知后,務于11月底前將收據寄達或徑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和專家服務中心。
?。ǘ┰隰斣菏空蛸N和科研補助經費情況核查
為及時了解住魯院士工作情況,做好院士服務工作,請院士所在單位認真整理2010年度科研補助經費支出和院士主要工作情況,并填寫《住魯院士工作情況簡表》(附件5),于10月15日前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和專家服務中心。
在山東每年工作三個月及以上的聘任院士政府津貼和科研補助經費,仍按《關于認真做好聘任院士工作的通知》(魯人發(fā)〔2004〕24號)規(guī)定,將相關材料報送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處,經審核同意后撥付。
四、其他要求
?。ㄒ唬└饔嘘P市、部門(單位)收到津貼撥款后,應及時足額發(fā)放給本地區(qū)或本單位的專家,確保專家待遇落實。
?。ǘ┰菏靠蒲醒a助經費要落實到具體項目,專項用于院士及其所帶領的科研團隊在人才培養(yǎng)、學科建設、項目研究和應用開發(fā)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崗位津貼或挪作他用。各單位要加強科研補助經費的管理和項目考核,提供相應的配套條件,支持院士及其所帶領的科研團隊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多出效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跟蹤了解和評估科研補助經費的使用情況,充分發(fā)揮政府投入的產出效益和導向作用。
聯(lián)系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和專家服務中心
劉 瑞 電 話:0531—88597980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規(guī)劃財務處
張 明 電 話:13583106314
郵 箱:sdzjjt@126.com
地 址:濟南市燕子山路2號
郵 編:250014
通知及附件下載網址:www.sdrs.gov.cn通知公告欄
www.sdsi.gov.cn通知公告欄
附件:1. 享受政府津貼專家崗位津貼和科研補助經費標準
2. 享受政府津貼專家及津貼發(fā)放情況核查統(tǒng)計表
3. 享受政府津貼專家變動情況表
4. 博士生導師匯總表
5. 住魯院士工作情況簡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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